民事诉讼流程
1、一审阶段
概述: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一审是指基层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由于程序多、耗时长、作用大,一审阶段可以称之为整个民事诉讼中最重要的诉讼阶段。一审胜诉,二审维持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服务内容:
如代理原告,我们需要向客户了解案件事实,倾听客户诉求,制定诉讼策略,指导客户收集案件相关证据,起草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目录等诉讼文书,联系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申请财产保全,跟进案件(财产保全结果、法院送达传票及证据情况、安排开庭时间等),参与庭审,进行和解、调解,领取判决等。
如代理被告,我们需要向客户了解案件事实,在对原告诉求及证据进行细致分析后制订抗辩策略,视情况提起反诉或另案起诉,指导被告准备证据,参与庭审,进行和解、调解,跟进案件等。
另外,我们将视情况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调解、申请调查取证等,以便更高效、优质地处理案件。其中,财产保全指的是在法院立案受理时,我们同时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名下财产(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但需要客户提供财产线索),由法院进行相应冻结,给对方施压,推动案件和解,即便不和解,也能够保障我方胜诉后可执行到财产。诉前调解指的是在法院正式立案前,我们申请法院安排专业、有经验调解员进行沟通调解,推动案件调解结案,这对某些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是事半功倍的解决方法。
2、二审阶段
概述: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是终局判决,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提起上诉,但对二审判决不得再提起上诉。
服务内容:
如代理上诉人,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推翻一审判决,促使二审法院改判。我们需要向客户了解案件事实,详细审查一审中原告诉状、证据,被告答辩状、证据等,了解双方的攻守思路,详细审查一审判决书,了解一审法院的裁判逻辑,在向客户了解有无新证据的基础上,视情况更改请求权基础来源、抗辩逻辑,或将案件事实进一步详细阐明,以达到“一审法院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效果,从而使得二审法院能够改判。如代理被上诉人,我们的终极目标是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不进行改判。同样的,我们也需要向客户了解案件事实,详细审查一审中原告诉状、证据,被告答辩状、证据等,了解双方的攻守思路,详细审查一审判决书,了解一审法院的裁判逻辑,在向客户了解有无新证据的基础上,制定答辩策略,进一步说明一审法院判决合理之处,对方上诉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从而使得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在某些案件中,客户与对方可能都会提起上诉,我们需要在了解案件事实、一审情况的前提下,更加谨慎地制订上诉策略及抗辩策略,使得二审法院支持我方上诉请求而驳回对方上诉请求。
3、强制执行阶段
概述:
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简言之,客户在取得生效判决后,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客户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执行相应款项。强制执行作为民事诉讼中独立的一个阶段,对客户胜诉后取得胜诉款项意义重大,尤其是在“老赖”横行的当下。
服务内容:
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提供已知的财产线索,了解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机器设备、股票基金账户、股权等,配合法院现场查封机器设备,冻结房产、车辆、账户,以及拍卖机器设备、房产、车辆等。在执行到款项后,办理领款手续。在被执行人暂无偿还能力时,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商事仲裁流程
1、商事仲裁阶段
概述:
商事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约定,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作出裁决。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服务内容:
如代理申请人,我们需要向客户了解案件事实,倾听客户诉求,制定诉讼策略,指导客户收集案件相关证据,起草仲裁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目录等诉讼文书,联系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申请财产保全,跟进案件(财产保全结果、法院送达传票及证据情况、安排开庭时间等),参与庭审,进行和解、调
解,领取裁决等。
如代理被申请人,我们需要向客户了解案件事实,在对申请人诉求及证据进行细致分析后制订抗辩策略,视情况提起反仲裁或另案起诉,指导被申请人准备证据,参与庭审,进行和解、调解,跟进案件等。
2、强制执行阶段
同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执行阶段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1、注册资本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增资纠纷/公司减资纠纷
上述案由均是与公司注册资本相关的纠纷。在股东未按期足额出资时,可用公司名义要求股东按期足额出资;股东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时,可以转让人名义要求受让人按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
2、刺破公司面纱类: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清算责任纠纷
债务人作为股东时往往使用公司名义逃避债务,此时我们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案由,刺破公司面纱,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责任。
3、股东维权类: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在公司设立后,部分小股东因占股少,受大股东排挤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不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未得到相应分红,此时可依据公司法规定,向法院诉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要求公司正常分红等。
合同纠纷
1、买卖合同纠纷
常见类案件纠纷,通常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能否证明交付了货物,货值金额,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以及被告抗辩货物质量问题是否成立,原告逾期交货是否需支付违约金等。这类案件最重要的工作在于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尤其是买卖合同条款的约定,送货单的留存等。
2、借款合同纠纷
常见类案件纠纷,通常争议焦点在于款项是否出借,是否约定利息及利息标准是否过高,还款时本息偿还顺序等。这类案件同样最重要在于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如借款合同条款的约定等。
3、租赁合同纠纷
在疫情之下更为多发的案件纠纷,多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要着重审查案涉房屋是否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证件要求建设,否则,案涉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返还承租人交付的押金,赔偿承租人装修损失,承租人按合同标准向出租人支付占用使用费。
4、其他合同纠纷
处理合同纠纷类案件通常在了解案件事实、审查现有证据的基础上把握两个原则,一是根据合同法及相应司法解释规定,二是运用合同法总则部分规定,从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方面审查案件内容,从而提供解决思路。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在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价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融资租赁作为近年来兴起的新型融资模式,相应带来诸多新型的法律问题。我们作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常年服务单位,具有丰富的一线实务经验,熟知此类案件常见争议焦点及处理方案。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在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证券市场投资人遭受损失时,证券市场投资人有权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赔偿相应损失。这类案件主要难点在于确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虚假陈述时间,从而计算投资人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