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转账转错人,对方不愿退款怎么办?
日期:2021-02-02 09:19 / 人气: / 发布:admin
近日,双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微信转错账要求返还的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判决被告退还错转钱款6050元。
案情回顾
原告准备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李某某转款6050元,情急之下,原告误将被告的微信看成李某某的,将6050元转给了被告。
被告收款后,原告这才发现转错了人。随后,原告向被告发微信消息想追回款项,可被告却拒绝返还,且再也联系不上了。
原告通过腾讯科技查找到了收款账号的信息,确认被告为收款人。之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款项,被告却拒不归还。无奈之下,原告到法院提起诉讼。
经双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被告没有合法依据,收取了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入的6050元,造成原告损失,构成不当得利,被告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
普法
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充分依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利益,由此引起在利益所有人与不当得利人之间的一种债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用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进行转账的人越来越多。在转账、付款时,务必仔细核对收款人的名称、账号是否正确。如果因为失误操作导致转错账的情况发生,要第一时间联系对方说明情况。在对方无法联系或拒绝沟通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好证据,及时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云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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